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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西运城一工地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不小心把手弄伤。医生鉴定结果为骨折。治疗后,发现手指不能象以前那样灵活。之后在公安局办理了伤残坚定,坚定结果十级。请问,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做工伤鉴定,和请求工伤赔偿吗?具体流程如何

其他 2014-12-24 16: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其一,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方可以多方面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其二,你方可以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关于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如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又不承认劳动关系的,你们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由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也可以做工伤认定。认定后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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