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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要咨询:我是非农业户口,我老婆是农村户口,是山东聊城的,我们是在我老婆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的,现在小孩的户口也跟我老婆,但在上我小孩的户口时,他们村里不给地,还要我岳父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也不要地,最近她们村里又要把我老婆的地给去了,我们结婚后我老婆的户口一直没有迁。请问,1、他们不给我小孩分地,2、在我老婆的户口没有迁走的情况下就要把滴给去了,合法吗?我们的观点是:我老婆、小孩都是农村户口,一个不给分地,一个又要去地,就保证她们的吃饭问题了。 谢谢

争议解决 2008-10-27 1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孩子的户口落在本村,属于本村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妻子的户口没有迁出,不应收回土地。
  • 谢谢,两位律师,但我小孩的地怎么办呢?因为我岳父写了保证书,自愿放弃地的(其实也是他们让写的,现在农村的都想要地呢),他们不合法的依据是什么呢?也就是说根据什么法律来确定的呢?谢谢
  • 不合法!可以向当地乡镇领导反映要求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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