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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定了所购房位置和大小,约定了签定合同的日期,约定了应缴定金。2、约定的违约:1)如未按上述三个约定条件执行,定金不退。2)甲方违约,双倍退。3)超过协议期限,协议失效,甲方不退。现在的情况是,约定的公积金贷款,我有征信问题,贷不了那么多,也贷不了商贷,甲方不和我签定商品房等相关合同,这个定购协议现在已经逾期了一周多了,还有就是当时没注意此定购协议和口头约定的有所不同,置业顾问还收取了我3000块钱,作为交3000减1万的政策,未开收据发票。现在我能要回这个定金和另外的3000块钱吗

其他 2014-12-26 13: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其一,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以上情况,如果你方先行违约,开发商可以要求你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定金罚则,如果交付定金方先行违约,交付定金方无权要求接收定金方退还已交付的定金.其二,关于置业费退还问题按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建议双方协商.
  • 你好,对于此种情况,需要按照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建议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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