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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 好!我需要报省专利及国家专利,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其他 2010-07-11 22: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咨询专利部门。
  • 没有什么省专利。准备申请文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即可。
  • 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受理专利申请的唯一部门。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江西设有南昌代办处)。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一个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经过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一.发明专利授予程序 申请->受理(申请号、申请日)->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发证(公告,专利有效期20年)六个阶段 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程序 申请→受理(申请号、申请日)→初步审查→授权发证(公告,专利有效期10年)四个阶段   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程序中没有公布与实质审查两个程序,而是经过初审合格后可直接授权。 各阶段具体情况为: 1.申请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以及其他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相关文件。 2.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专利申请号。对于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的,不予受理。 3.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文件、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不合格的,申请人要根据通知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直接进入授权程序予以授权。 4.公布(发明专利申请特有)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的,进入此阶段。专利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在《发明专利公报》上。 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5.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特有) 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在此期间没有提出请求,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提出请求的,可以出具证明,再提出请求。 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审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经过初审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对授权及颁发专利证书的专利,在《发明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和登记,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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