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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11月14日在高谆xx邮寄包裹去南京,至28日收件人未收到,致电xx总部和南京xx,结果一拖再拖,并告知可能已丢件,并询问我包裹内大约有哪些物品她们赔偿。由于包内有重要紧急考试资料及物品(有l8斤),本人不死心这么一个大包裹怎么可能丢失呢!考试在即(11月30日考试),只得于11月29日求高淳区xx店主一起去南京寻件。在到达南京南站后,高淳区xx店主与南京xx联系,联系人告知要去江宁区x路找件,于是本人又自费打的至目的地,结果店内负责人又告知要去x街17号寻件,只得又自费打车(期间转车)至新目的地,并在仓库门口找到包裹。。。在跟xx总部投诉后,总部让高淳区xx赔偿,高淳区xx负责人表示她们正常发件,(是南京xx说已丢失,责任在南京xx),高谆最多赔偿快递费(还话语伤人)。可这远远不及俩人去南京车费(2人汽车车票50元+去x 路花费150元+去x街17号转车花费30元+35元=265元,一路上的车费都是本人花费的),而且耗费了精力,耽误了考试,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高淳区xx给出总部负责人号码 ,让本人去和总部交涉,但电话一直没有打通,无法解决问题。投诉,但她们说只能赔偿我的快递费,不赔偿车费。因为这次xx快递的不负责任,我们一家都身心疲惫,耗费了精力,耽误了考试,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怎么办?

离婚 2014-12-27 09: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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