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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一农机经销商。去年7月份从一生产厂家购进一批耕田机。货到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多个质量问题,检验过程中有该厂的一位员工参与,且当时即通过电话及传真向厂家反映,厂家表示可以退货。在8月份我曾到该厂沟通,如实反映这些质量问题,以引起该的注意,在以后的产品中防止再产生此类问题。但考虑当时正是销售旺季,我就没作退货处理。销售一部分后根据用户的反映及我农机店的试用(我用一台专作现场示范用)情况来看,又有几个质量问题出现。所以我于去年11月份向厂家提出要退货,厂家也同意了。在当月就把还没卖掉的产品全部退回厂家了。我要求厂家除退回货款外,还各自承担一半的运输费用,即从厂家到我处的运费由我承担,而从我处退货回厂家的运费由厂家承担。我认为这是非常合理的了,一点也不过分。但厂家不同意承担任何的运输费用,并要我对质量问题举证。请问律师:我的要求合理吗?是否合法?在验收时即已向厂家反映质量问题,且在该厂的员工在场验收,这还需要另外举证吗? 请律师专家指点迷津,给予解答。 致谢!

争议解决 2008-02-25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提的要求合理合法,厂家提供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你不能销售,已构成了违约,你可要求厂家承担你的包括运输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你虽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并通知了厂家,但是如果就此问题要进行诉讼的话,你应当收集该产品不合质量要求的证据,尤其是质监部门的鉴定报告。
  • 如果确实属于质量问题,厂家应该承担退货的一切费用!
  • 协商可以不举证,如果诉讼需要提供证据的或申请鉴定 上海毛万国律师 130627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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