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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午后三姨和邻居的阿姨饭后去遛弯,在一个三岔路口被背后坡上的一台面包车撞倒,三姨轻伤,脑部受震,另一个阿姨当场死亡。造事者事发当时可能吓到就跑了,第二天去自首。说车闸失灵,当时还喝了点酒。说车还不是本人的车,是他租的。 现在的问题就是,造事者是低保人,好像没有偿还能力。而且就算赔偿好像也应该是先赔死亡一方,那我三姨的住院医疗费如果他没能力赔偿我们该怎么办?要自己承担么?还有就是,三姨伤的不重也没伤到骨头就擦破点皮但是是交警执法部门直接拉到医院的,现在不敢出院,但是就现在的情况看住院实属没有必要。医院一方知道医药费有人赔偿也狠要价,没用过的药也写进单子里。住院4天花了快6000了。 在线等回复~谢谢了~

其他 2010-07-06 13: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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