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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2008年12月31号登记,没有办婚宴没有同居,男方是再婚有一女,登记两个月后就不停地争吵,发生暴力,于2010年2月至今不再见面,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说是就算起诉也坚决不会出庭,现在的我很迷茫,找不到他的人,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帮我吧,我还想问一下,他婚前的贷款我有没有责任偿还?因为他说过,他不会离婚,而且还要让我父母替他还贷款。

离婚 2010-07-07 11: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他婚前的贷款,你及你的父母没有责任偿还。 虽然他表示不会出庭,但是,你仍然可以起诉。
  • 根据你说的情况,男方婚前的贷款应当属于男方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来偿还,不会因为结婚了改变了债务的性质,更不会由你的父母来偿还,至于你的婚姻,你们已经登记,根据你自己的情况,如果感情还能维持,那你就尽力维护家庭,否则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 建议你找律师帮助处理,起诉离婚。
  • 可以起诉离婚,婚前财产不用于婚后使用的话就不用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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