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现在发现无法与对方继续生活,想起诉离婚.但是,结婚证及户口本均在男方手里,现在我独自回到娘家.无法取得.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儿子现在满百天.在60天时,我已回到娘家,儿子他们不同意我带走.现在提出离婚,抚养权我可以争吗?应向对方要多少抚养费,我并不清楚对方的具体收入情况,和财产情况.

离婚 2009-02-19 01:1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通过诉讼离婚,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证明,依据你说的孩子会判给你的,抚养费可以协商
  • 可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2周岁以内的子女归女方抚养。深圳的标准抚养费是工资的20%-30%。
  • 孩子在2周岁以下一般随母生活,争取抚养权没有问题。有证据证明其开公司所得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你无义务承担相关债务。抚养费一般为本人月收入的20-30%。
  • 我明白了,谢谢各位
  • 1、结婚证及户口本都可以开证明,就可以起诉离婚了。2、小孩二周岁以下归女方抚养。3、深圳人均消费每年18752.87元。当然,抚养是按对方月收入的20——30%。4、财产平分。5、
  • 开具婚姻证明,可以离婚。小孩一般会归你抚养
  • 你先去民政部门开结婚证明,然后向法院起诉。 你儿子尚在哺乳期,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给你抚养。 抚养费一般在收入的20-30%。 如果他公司的收入用于你们家庭生活,他公司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对方过错行为有违反婚姻法第几条规定都可以收集相对应的证据法院起诉判决离婚,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份额。(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新婚姻法规定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对方婚前个人财产 3.请求法院判决子女扶养权和监护权归原告。被告每月支扶养费用被告月工作收入20%-30%) 4.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分割份额,个人债务行为由个人呈担(是指赌债、没有用于家庭经营的借款)。(有负债的情况) (老公向老婆借钱(借一方婚前财产,有借据,或证明要归还) 5.请求法院判决因被告过错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不和,每月支付原告损害赔偿金250元支付七年。或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金三万元。(如果男方有婚外遇、赌博等恶习存在时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金跟结婚时间有关和被告月工作收入有关,不可无理要求偿赔金额) 我国婚姻法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不可爱与被告没人爱于2000年相识,自由恋爱,于2001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无子女。于2008年12月12日夫妻感情破裂不和。因被告行为违反婚姻法规定(做什么坏事,违反婚姻法第几条规定),原告多次规劝被告不良行为,被告不愿改过,经人民调解协议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现向贵院起诉判决离婚。 你有充分证据你就打官司,没有就带证据去法院调解.
  • (1)你可以起诉离婚。(2)2岁以下的小孩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你是可以争取小孩抚养权的。(3)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支付其收入20-30%作为小孩抚养费。
  • 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起诉离婚。2周岁以内的子女归女方抚养。抚养费是工资的20%-30%。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