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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了8年半。06年进入该单位。后面09年10年各签了一份合同都是1年的。后面就没有签了。现在这个单位和另一个国家机关单位合并了。单位这样发了一个劳动合同关系终止通知书。因原用工单位解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6项规定,双方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请问合法吗?另外我要求补偿可以要求什么补偿?谢谢

其他 2014-12-29 18: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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