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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律师:孩子在校上课时脑受伤,假如没有诉讼和学校达成了协商,学校承认全责,孩子经伤残鉴定得到赔偿,事情结束。可一年后发现脑外伤后遗症,证明和前面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和学校协商未果,但是已过了一年有效诉讼期,那时我们还可以起诉吗?

其他 2020-08-02 06:0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应当起诉.时效从发现后遗症时起算1年.
  •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
    一般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你所遭受的损失金额。(不得利原则)
    你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医疗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等);
    监护人的误工费(因照顾孩子导致的工资损失);
    住院营养补贴(为改善营养、伙食);
    其他经济损失。
    一般而言,你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说明你要求的赔偿是合理的。比如,医疗发票、监护人的工资单&请假单等等。
  •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 依据《侵权责任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本案中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后发生的可继续主张。
  • 可以起诉,欢迎来电咨询
  • 可以起诉,后遗症是新发现的,只要证明和前面的受伤有因果关系,就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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