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与一家企业签的是销售岗位、工作地点在福建的劳动合同,最近公司要求全国员工签军令状,大家都签了,我因为军令状的任务不可能完成所以不签,且军令状最后有一句话:“如果完不成任务,甘愿接受公司给的任何惩处”公司说不签就要对我降职降薪,合同有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可以发展和管理及员工表现情况,依法调整工作岗位和按调整后岗位支付薪酬。我为该企业已经服务了10.5年,2008年6月份续签了三年的合同, 2011年6月30日到期,到期时就服务11.5年了。我的合同上面没有注明工资待遇,但每个月工资条上都有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这两项是一直是固定的,绩效提成是一个季度支付一次。请问如果我不签该军令状公司对我降职降薪真得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吗?

其他 2010-07-08 08: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