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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故意打成轻伤二级,所造成的一切费用都是我出的,如:医药费、护理费、鉴定费。已经发生4个月了,打我的那家人没有任何表态,我只知道打我的那个人已经批补了,我想知道,如果想早点把事情处理好,早点拿到应有的补偿,应该怎么做?还是这样一直等下去…

连锁加盟 2015-01-03 2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你好,民事赔偿的部份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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