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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专家一下,我在出租房住了一年到期了,交房时房东说到处到有问题,要扣我押金作为赔偿,1.电视机屏幕四周出现紫色光晕,我一直没在意,房东说给厂商打电话说不能修了。我认为这属于电视产品本身问题,并非人为损坏,让我陪他新电视我实在无法接受,请专家指教。2.又两块地板松动,不知道是不是也要给他修,此房是带装修的公寓,装修质量极差,不光地板,还有多处地脚线等处松动,难道也要我赔偿吗?3.洗手间门下折页螺丝钉松动,现在已经完全掉了,螺丝孔已经很大了,我承认这是我没有及时找房东维修,如果我及时找房东是不是应由他承担维修费用,那么现在我不承担可以吗,因为毕竟是他的房子出来问题,装修质量差难道也要我来买单吗?4.马桶水箱有裂纹,我从来没注意过,因为没有漏水,也有可能来之前就坏了,我绝对没有碰过它,这种情况房东也讹人我该怎么办?5.厨房的料理台是人造石的吧,房东说有油污渗透到里面了,擦不出来,(我退房前已经精心擦过一遍了)的确有油迹查不出来,但是这也是正常损耗啊,难道我用过几年之后,还要还他一个新的吗?请专家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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