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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在参加完公司组织的聚餐后,在回驻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当时下大雨他们一行四人乘坐一辆普桑逆行与对面一辆大货车相撞,当时车辆起火,四人当场身亡,尸体全部烧毁,不能辨认。据说他们都喝了酒,请问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得到哪项赔偿?谢谢。

其他 2010-07-11 22: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具体赔偿可以认定后再作分析。
  • 是否属于工伤,以鉴定结论为准,家属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 我个人认为公司组织聚餐与工作具有关联性,具有工作性质,是工作的延续。您弟弟聚餐后在返家途中遭遇车祸,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规定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建议您当面咨询律师
  • 我认为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具体赔偿可以认定后再作分析。
  • 可以认定为工伤,赔偿需要具体计算,必要时委托律师。
  • 是否能认定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是单位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以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建议来电详询。
  • 酒后驾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司机很难认定为因工死亡,其他三人没开车,应当认定为因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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