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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镇医院就医,医生诊断为胃病,肺病,和胆囊炎,连续输液6天后,病人病情加重,送往县医院确诊为心脏病,请问镇医院有责任吗?什么责任?

其他 2015-01-08 19: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患者当时的病历资料来分析,如果医院存在误诊漏诊,错过患者最佳治疗时机,那么医院就需要承担责任,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权利,建议尽快封存病历资料,以证据保全。咨询专业从事医疗法律纠纷的律师,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致电我手机咨询。
  • 对于此情况,你方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因医疗人员在工作中的过错而导致你方伤害,你方可以向医院主张赔偿,关于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 根据诊疗常规,医院应完善常规检查,如果医院没有对患者行心电图检查,没有组织会诊或建议到上级医院就诊,则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你好,把病历材料发过来,我们帮您分析一下。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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