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2年他有一房是在我结婚前买的,2010现在已卖14万元钱,我能分这笔财产吗

离婚 2011-12-07 1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特殊约定,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不能分。因家庭暴力离婚,你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无权分割
  • 如果所卖房产系你丈夫在与你结婚前购买的,则该套房屋是他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各自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即该房产应分割给你丈夫。但是也有特别情况,如他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取得房屋,结婚后,按揭还款,则按揭款的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套房屋当初价值50万,夫妻一方婚前买房支付首付10万元,以后按揭40万,结婚后,完成按揭40万元,现该房价值80万,则该套房屋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为80万乘以10万除以50万,你原则上可以分得该套房屋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如果夫妻一方婚前因购买房屋借债,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借债的,你可以请求你丈夫就该笔债务给你补偿。 你可以主张你的儿子随你生活,本着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良好的发展的原则决定子女随谁生活,综合考虑子女本人的选择,生活习惯,夫妻各人的收入状况、经济条件、健康状况,有无再生育能力等情况,酌情决定子女随谁生活。
  • 没有特殊约定,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不能分。因家庭暴力离婚,你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冈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