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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任职管理期间,非我个人全部原因客户单位未将费用结回,现公司已将暂扣我两个月工资,其中有一个月我未处于管理岗位,而是我日晒雨淋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5-01-08 22: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做法违法,《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其赔偿金,但扣除后的工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这样做是不合法的。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实在不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做法不合法,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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