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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月份去企业工作的时候,我的左股骨头骨折被医院治疗了,现在我出院了。我应该要求赔偿吗?你想要多少补偿?我二月份去企业工作时,我的左股骨头骨折被医院治疗,现在我出院了。我应该要求赔偿吗?。

争议解决 2020-09-13 1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如果该死者是属于某个用人单位的职工的话,并且是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要求用人单位赔付,还可以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要求肇事司机或车主或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各个责任承担主体的责任大小)。由于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
    2.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住院费等费用。如果死者死亡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只是一般的车祸行为的话,那么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 你好!一般需要经过鉴定后才好确定,如果构成工伤十级,结合你的工资和医疗费具体确定。
  • 进行工伤鉴定后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出现骨折一般都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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