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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男朋友想结婚。这房子是我男朋友的房子买的。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我的男朋友。我没有名字。我想问一下,如果是公证的,会有法律效力吗?当我们离婚时,或者在其他情况下,房子会是我的吗?都是单独向我公证的

离婚 2020-09-13 2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
    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注意事项: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
    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 你好:
    1、离婚父亲共同财产是要分割的,房子是否有你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2、关于孩子的抚养权:10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3、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或是面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 1.积极应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分割财产。
    2.房子如果是婚后所建,会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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