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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怀孕期间,我的前夫离婚了,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自愿终止了怀孕,如果孩子是由男人监护的,女人不必支付任何费用,现在我打算偷偷地出生不给男人,他会知道起诉我,我需要支付他吗?

离婚 2020-09-15 0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您好,您生育小孩的费用是可以向对方主张的。另外,您离婚的话会涉及到小孩抚养权、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相关问题。建议您来电咨询,了解详细情况,再给您具体解答。
  • 你好,协议离婚的话费用问题可以协商;诉讼离婚的话怀孕期间女方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可以主张怀孕期间的一定费用。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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