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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觉得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合同,但仍需要补偿吗?我自己签的合同,单位负责人没签合同就拿走了。乙方没有将合同交给对方。一个月后,乙方要求甲方将合同交给乙方,遭到了拒绝。合同没有签字,只有公司盖章。我现在离开时需要补偿任何费用吗?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觉得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合同,但仍需要补偿吗?我自己签的合同,单位负责人没签合同就拿走了。乙方没有将合同交给对方。一个月后,乙方要求甲方将合同交给乙方,遭到了拒绝。合同没有签字,只

合同纠纷 2020-09-16 15: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届时详谈。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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