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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并签了合同。对方支付了2万元定金。房地产许可证还没有颁发。已经半年了。现在我不想卖掉它,想取消合同。我愿意按照合同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但是对方要我赔偿实际的经济损失。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如果对方的实际损失超过了违约金,我会补足房价款的差额。哪家评估机构是二手房评估价格法院的法律依据?你好,我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并签了合同。对方支付了2万元定金。房地产许可证还没有颁发。已经半年了。现在我不想卖掉它,想取消合同。我愿意按照合同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但是对方要我赔偿实际的经济损失。我想问一下

房产纠纷 2020-09-17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体赔偿方法为:计算房屋差价,转售利益和守约方的赔偿要求,综合考虑之下,违约方将赔偿金额赔偿给守约方。
    2、一方坚决履行合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应,不是随随便便轻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的要求也将得到法律的支持。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 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解除后,如果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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