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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19年2月中标,但未获成功。其他公司中标。此外,员工不知道如何调解。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有满。有补偿吗?。我们公司相对来说。我们公司是在其他地方成立的。。如果我们公司调动不成功的员工到我们公司的其他地方工作。员工也不愿意去。对此有什么补偿吗?我公司于2019年2月中标,但未获成功。其他公司中标。此外,员工不知道如何调解。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有满。有补偿吗?。我们公司相对来说。我们公司是在其他地方成立的。。如果我们公司调动不成功的员工到

调解 2020-09-18 0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您好,视具体情况。
  • 请咨询当地的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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