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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打过一巴掌,精神损失费应当规定赔付是多少

交通事故 2020-09-21 2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受害人被打死的,侵权者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构成残疾,或毁容,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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