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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是结婚后父母买的房子,说是结婚用的,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的丈夫的名字,这个房子是贷款,还款也是他父母在银行存款,银行还款的名字是我们夫妇,这个房子现在是我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吗?离婚后我什么都不能偿还吗?我和丈夫是结婚后父母买的房子,说是结婚用的,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的丈夫的名字,这个房子是贷款,还款也是他父母在银行存款,银行还款的名字是我们夫妇,这个房子现在是我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吗?离婚后我什么都不能偿还

离婚 2020-09-30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婚前财产归单方所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论多少年都不算共同财产。
  • 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指定给一方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如果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后夫妻全款或者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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