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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几个月前死于事故,有赔偿金,现在妻子起诉离婚,有她吗?

离婚 2020-10-04 13: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夫妻一方重婚,另一方有权起诉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离婚纠纷中,关于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认定还是比较严格的,夫妻一方仅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或者通话记录等证据的,并不能证明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以严重侵犯他人隐私等手段获取的证据还有被法院认定为非法证据进而被排除的可能。
    此外,要求让出轨一方净身出户也是几乎不可能的。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死亡的法院中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法院中止审理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继承人同意参加诉讼的,法院就可以变更原告,由继承人参与诉讼,继续进行审理。
  • 由此可知,即使在定残后意外身亡,还是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确定伤残等级后,因非原交通事故的原因而意外死亡的,伤残赔偿金应继续按照法定年限支付,最长为自定残之日起20年计算。
    不少受害人家属往往可能因丧失亲人带来痛苦不能控制情绪,此时可以聘请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专业律师介入,在交通事故引起的致残赔偿存在纠纷或疑问,根据具体情况向交通事故致残赔偿专业律师作进一步的咨询、了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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