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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贷款转给男方使用,男方的个人债务或共同债务计算在内

离婚 2020-10-04 1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按照这个规定,你的这种情况,是算作夫妻共同财务来认定的。
  • 夫妻一方债务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与婚姻家庭生活无关的非正常开支而借款产生的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独自为生产经营所欠下的债务,同时生产经营的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资助没有扶养义务的人所欠下的债务。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认定是否属于夫妻一方债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否则,为夫妻一方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否则,为夫妻一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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