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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老公不带小孩,生活费想拿就拿,不想拿不拿,可以起诉么

离婚 2022-11-22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内不给孩子生活费可以起诉,如果自己生病没有劳动能力,那对方不给自己生活费也可以起诉。如果自己有劳动能力,那对方不给自己生活费是不可以起诉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婚内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所以当一方需要扶养,而配偶不支付扶养费时,当事人可以就其行为向法院起诉,依法索要扶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生效判决的,需要扶养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对配偶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夫妻会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而离婚,一般有孩子的,需要确定孩子由谁抚养,然后另一方付抚养费。但如果对方不给,我们应该怎么做?一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那么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还赋予了子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要求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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