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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了对方的账户,现在对个人账户不是店里的账户有异议,该怎么办呢?

保险纠纷 2020-10-05 12: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院有权冻结他人个人账户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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