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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详细的材料?

破产清算 2020-10-05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不能提出和解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和解的只能是债务人,由债务人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后,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 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
  • 债权人申请破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3、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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