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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一方自愿放弃财产,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

离婚 2020-10-08 09: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证合同是不能代替房屋过户的,建议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首先,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会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物权法》规定了公民对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是以登记为准,所以已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从形式上来讲,双方已经完成了房产交易,但由于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买房人还没有完善法律程序,没有真正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
    如果不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原房主到房管部门重新申请补办房产证并将该房对外进行抵押等。
  • 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协议,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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