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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向债权人发行借款,约定了还款期限,但还款期限还没到,债权人想主张民事权利,法院能立案吗

债权债务 2020-10-10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和担保人其中任何一人主张权利,无论先向谁主张权利,担保人和债权人都不能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的话可以加微信,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你好,可以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还款。请问具体遇到什么问题了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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