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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全款买房,以父母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产权登记在已婚子女名下。房子是谁的?

离婚 2020-10-11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改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自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按份共有。
  • 根据司法实践的判决来看,该房子首付可以认定为向父母的借款。可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对于大额的首付款得举证证明。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或带上相关材料来所面谈,更多问题欢迎登陆上海李军桥律师网。
  • 如果产证登记子女及其配偶,那房子就是小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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