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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我离婚,我因为没钱回国,一年多没有回国。那女人告我重婚。我可以不回国或者不想回国吗?

离婚 2020-10-11 23: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谷友军律师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 认定女方是否重婚时,主要看其是否属于以下情况:
    1、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2、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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