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借钱偿还共同债务的一半。偿还的共同债务也可以出现在离婚协议中吗?

离婚 2020-10-12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债务偿还责任是具有法定约束力的,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过程不存在胁迫、欺诈的情形,要求改变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你可以和女方协商,如果女方不同意还款,那就真的没办法了。
      但是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第三人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离婚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要看情况。如果婚姻关系解除后,夫或妻一方发生的个人债务,那么只能向债务人单独追偿,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后尚未支付的,那么债权人能够举证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以夫妻名义所负债务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对偿还债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离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