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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是新房子,刚装修三个多月,楼上走廊公共区域的自来水管漏水,渗透到我家,现在把小屋浸泡了,房地产联系施工方处理漏水点,我家小屋已经浸泡了,这种情况应该向谁赔偿?房子还在质量保证期,施工方不赔偿,只负责修理,可以请求赔偿吗?你好,我家是新房子,刚装修三个多月,楼上走廊公共区域的自来水管漏水,渗透到我家,现在把小屋浸泡了,房地产联系施工方处理漏水点,我家小屋已经浸泡了,这种情况应该向谁赔偿?房子还在质量保证期,施工方不赔偿

房产纠纷 2020-10-13 0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楼上漏水处理问题的解答,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以及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第二篇第七章对相邻关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16字方针。
    无论是房屋业主还是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在处理或调解相邻关系纠纷时都应当严格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其次,不动产相邻方在妨碍了对方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适用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明确将相邻关系纠纷以及包括的类型做出详细规定,从而从程序上保证了实体法的适用,为人民法院解决此类纠纷确定了受理案件的标准。
  •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 当消费者受到侵权时,可以要求销售商赔偿,如果销售商不给予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号码12315。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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