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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离婚后,无房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以后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离婚 2020-10-14 2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可以自己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等等。
  • 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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