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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辉签了三年合同,合同上说违约金5000元,是培训费。试用期三个月,但是工作两个月后发现工作不适合自己,就辞职了。期间没有训练一天。我必须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20-10-16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有提供专项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未履行期限/服务期*培训费用。除此之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应该不用赔偿违约金的。但如果之前签订着合同,参与了培训,产生了相关费用,是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辞职,但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此时是不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但要是双方约定了技术培训或竞业禁止条款的话,那么就会根据情况要求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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