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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年前,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其孩子4人分家,价格分家后没有写证书,家一直住在父母家,盖了新房子,现在面对拆迁,叔叔来家里要求四分之一的财产,那个行为合法吗?谢谢老律师回答我,谢谢!

拆迁补偿 2020-10-20 2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享有父母的继承权: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 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 分家时因房产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相互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分家协议。
    2、申请调解。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或者街道社区申请调解。
    3、提起诉讼。调解也不能解决的话,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 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只能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对家庭共有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应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若协商不成,产生纠纷的话,可到人民法院诉讼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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