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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商量一下,我和我丈夫在国外工作,找了个女人,和我感情开始破裂,我丈夫和我分居了四年多,他一直没有和我商量离婚,这期间我也找到了男朋友,现在想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

离婚 2020-10-24 12: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
    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您好,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般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暴、重婚、吸毒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的,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供:离婚起诉状、结婚登记证明、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如还涉及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分割的,还需要另外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 你好,起诉离婚,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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