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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债了!负债的时候给儿子买了房子结婚!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的!现在那房子是我名下唯一的房子!法院能强制执行我的房子吗?(注意:我没住过房子!!我儿子就住在里面!(

离婚 2020-11-25 17: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整栋房产证叫大证、大产权房。小区套房房产证叫小证、小产权房。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是没有质的区别。开发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才能办理买房人的房屋产权证,该过程也被称做产权的“转移登记”,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产权证。
  • 没有房产证可以办信用卡;
      申请地点:1,当地银行网点;2,当地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
      申请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2,有稳定的还款能力。
      提交证明:1,身份证;2,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3,单位电话、家庭电话和本人手机;4,完税证明或自己名下房产车辆;5,其他银行信用卡等。
    以上资料不一定全要,具体看银行要求,工作或收入证明很重要。
      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很看重办卡人的还款能力,你提交的资料让银行感觉你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就行,还款能力越强,银行越容易发卡。
      先填申请表,能填表就有希望。然后提交上面的资料等银行审批,是否批卡及卡的额度,看银行对你的综合评分。
  • 法院执行房产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法院能否拍卖共有房产,不能一概而论。  
    一、夫妻共有房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的收入、债务,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外,为共同收人和债务,负有共同清偿的义务。对负有共同清偿义务的执行标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共同房产。  按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的,可以以共同财产清偿,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共有房产。  
    二、其它共有房产  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能够分割的,可以查封拍卖;难以分割的,不能查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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