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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条件可以离婚征收家庭,昆山市可以拿吗?

离婚 2021-01-25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是判决是否离婚的唯一条件。
    2、女方在怀孕期间、孩子一岁以内、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都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非军人一方向法院起诉军人离婚的,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又不愿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判决离婚。
  • 如果是协议离婚,首先需要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第二,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自愿离婚。第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离婚协议书》。若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准予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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