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房客到期了不肯交还钥匙拖欠物业费水电费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1-03-02 1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 物业费收取标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
    1.00元/月/平方米、
    0.75元/月/平方米、
    0.5元/月/平方米、
    0.35元/月/平方米。
  • 首先,各方友好协商处理。当租客不交物业费时,物管向房东催收,房东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租房合同无约定的,房东不可向租客收取物业费。其次,若各方协商不成的,物业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房东,要求房东缴纳物业费、滞纳金等相关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丽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