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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我通过中介找到房子,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一万元定金,但代理人没有委托书就签了。中介表示代理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纠纷 2021-03-05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委托代理合同只要是双方具有签订委托书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委托事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委托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 委托代理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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