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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和我们单位的员工喝酒。双方打了起来,交换了啤酒瓶。我把他的耳廓弄伤了两个伤口,大概2厘米,脸颊有很深的皮下组织,大概6厘米长。伤口被鉴定为轻伤,另一个人劝他受惊。双方共索赔26万元。这是轻伤吗?以轻伤威胁我赔偿26万合理吗?我在和我们单位的员工喝酒。双方打了起来,交换了啤酒瓶。我把他的耳廓弄伤了两个伤口,大概2厘米,脸颊有很深的皮下组织,大概6厘米长。伤口被鉴定为轻伤,另一个人劝他受惊。双方共索赔26万元。这是轻伤吗?以

刑事辩护 2021-03-08 2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产该情况下,双方打架造成人员受伤的,即使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对方可以根据《刑诉法》第99条规定,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 人身受到伤害并进行伤残鉴定的,在鉴定结论出来后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并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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