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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做了二十年了,现在厂要搬迁,我也不想跟过去了,有钱培吗

调解 2023-04-25 18: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深圳市范围内的搬迁,你不愿去,没有补偿。
  • 如果是市外的搬迁,可以要求赔钱
  • 市内搬迁无补,市外应当补10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 工厂搬迁,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并选择:
    一是考虑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同意,劳动者可继续履行作出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二是如果不同意新协商的劳动合同内容,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后选择离开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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