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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有危险,只要不想要孩子就离婚,女方自愿放弃抚养权。离婚后,孩子一旦被女方带走,他现在还能回来吗?

离婚 2021-03-12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变更孩子抚养权办理流程是:
    1.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2.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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