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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厨房下水管道主管堵了应当由小区业主跟物业管理谁承担,渗水返漏水我家,主管渗水应当谁承担,感谢

物业管理合同 2021-03-13 0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先找物业查看漏水原因,再根据原因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共排水管渗漏而又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又不肯维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明确是楼上自家水管渗漏,经物业调解仍然不肯维修,业主要求物业提供楼上业主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 物业。物业服务公司具有对小区内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职责,在无证据证明该管道堵塞是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作为该共用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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