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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离婚了,她有权不让孩子和我住在一起吗?

离婚 2021-03-14 10: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确实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受害的一方可以依法请求侵权方提供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但是要求受害方不存在过错。
  • 当然违法。离婚后,夫妻双方经过协商或者是由法院判决后,一方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另外一方则享有探视权。探视权是不抚养子女一方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抚养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行阻止另外一方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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